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程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施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有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叶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台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0、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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