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
教育、教学活动:
具体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实验室管理员
1,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2,在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的安全。
3,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暴、易燃、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的劳动。
4,在组织和安排学生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时,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
5,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教师应当给予必要的照顾。
6,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将学生安全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家长。
7,各专用教室的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8,各实验室管理员定期对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9,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对学生进行熟悉和遵守实验室制度的教育,在实验时要注意操作规范,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
10,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应检查水、电、煤的安全,下班前关闭总开关和门窗,课后要检查实验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德育活动:
具体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
1、班主任老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的能力。
2、班主任老师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3、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饮水习惯,不喝生水。引导学生每天带好杯具并经常清洗和消毒,禁止合用杯具,防止交叉传染。
4、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班主任老师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5、利用班会课、午会课等机会对班内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对未到法定年龄骑车上学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和劝阻。
6、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和训练学生的行为。
8、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学生,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9、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科任老师要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活动中要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卫生工作:
具体责任人:卫生老师、班主任、科任老师
1,在大扫除时班主任或代班老师必须准时进教室,指导学生安全打扫卫生。各岗位负责老师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做好晨检,发现高热或传染疾病学生及时报卫生教师,并通知家长回去治疗休息。卫生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有关知识培训、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签约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失职、渎职情况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则参照《澄江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除奖金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甲方 (盖章) 乙方
校长: 责任人:
2012年 9 月 1 日 201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