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每位班主任教师均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生至上的安全意识,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事事有规矩,人人有责任、时时有监控”,根据上级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学校与各班主任安全责任状,要求各班主任教师签订责任状后严格遵照执行:
一、要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班安全教育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和落实好学校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要求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每次教育活动要有记录,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使学生时时、处处、事事均把安全放在心上,并掌握一定的安全常识,及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特别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结合实际,利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告别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教育学生红灯停绿灯行,步行时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学生骑自行车上学,要经常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自觉不进入机动车道行使,拐弯要给手势,做到“六不准”,即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车并行,不准双手撒把,不准骑车打闹,不准抢行猛拐,不准骑快车;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三、设立文明监督员,配合班主任搞好全班的安全工作,对课前、课后及上(放)学途中班上学生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学生违反交通安全的、乱买不洁食品的、上黑网吧的、在走廊里做扎堆等危险游戏的、打架的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定期对文明监督员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班上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要及时向学生提醒,甚至批评教育,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允许以言语伤害学生的心灵;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五、跟班要勤、要紧,要经常深入到教室和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异常情况,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或事故,要及时疏散学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并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且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如遇台风、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要第一时间到班上保护好已到校的学生。
六、学生因故中途离校要填好出校门登记表并须班主任签名才准放行。如有学生私自外出或返校日不到校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联系,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七、负责班上物资的保管。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物,对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照价赔偿;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学生进行管理,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
八、 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还要对上课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负责,承担该节课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九、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及时配合学校搞好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及其它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宣传血吸虫及地方病预防知识,让学生的健康有保证。
十、积极落实放学前一分钟提醒安全教育,夏季特别要注意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责,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因教室内的用电器未切断电源引发火灾,或因门、窗未上锁致使贵重物品失窃而造成的损失。
2、不按时放学,学生在放学途中出现意外事故。(因科任教师留学生,则由该教师负责)
3、出操、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班主任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4、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而使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向学校反映。
5、上课期间学生私自逃学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向学校反映的;家长已向班主任通报学生的身体有特殊疾病,但未向科任教师和学校通报而使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事故的。
6、学生参加有组织的校外活动,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出行前讲清安全的重要性,要提出具体要求,并和学生活动在一起。如出现因组织不严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要给予班主任必要的处分。
7、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出现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8、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9、如遇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发生,未在第一时间赶到自己班上保护学生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
适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字:
2015年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