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签订2012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总工程师与防突队队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做到无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杜绝瓦斯、水灾事故事,七级以下轻伤事故控制为零。
2、完成公司和煤矿下达的防突任务,做到防突达标。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防突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计划,并落实防突计划工作。
3、必须认真开好班前会,了解工作地点安全生产情况,必须持证上岗,搞好自互联保,坚决抵制各种违章作业。
4、认真检查所带仪器、仪表、工具能否正常使用。
5、到工作地点,路上见到的防突设施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经常深入一线,做好突出原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保存工作。
8、每月定期组织进行综合防突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9、协助矿长和总工程师如召开好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解决防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0、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及防突设备管理。
三、奖惩考核:
1、实现安全生产年,按公司和煤矿规定奖励。
2、达不到安全生产,完不成工作任务罚款,若出现不安全事故或轻重伤,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理。
3、奖金由防突队队长进行考核,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总工程师: 目标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