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保安责任制。
2、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各种机电、运输故障使生产中断时,负责调度采、掘、机电、运输等有关人员迅速处理事故隐患或机电设备故障,确保最短时间内消灭隐患、恢复生产。
3、认真做好井上井下电话互动与记录,做好隐患排查和处理记录。
4、定期深入井下,掌握井下生产动态。
5、做好调度记录,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
6、作好每周五、每月二十五日相关报表,上报工作。
7、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煤矿一份,责任人一份。
生产矿长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调度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