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政教主任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5、积极联络和配合法制校长的工作,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学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紧密联络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8、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9、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学期,即2016年02月至2016年08月。
主管安全副校长(签字): 政教主任(签字):
子洲县老君殿镇中心小学
2016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