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三落实”、“四不放过”使安全防范教育经常化、安全检查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正常运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来公司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一、甲方职责
1、详细交待介绍进入公司各厂、车间施工注意事项和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和及安全消防教育。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按规定罚款处理及停止作业限期离厂。
3、在施工单位组织安排下,派专人讲解安全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4、施工单位询问安全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应及时给予答复。
5、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中所需,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安全用具。
二、乙方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企业的有关安全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施工队负责提交用工人员的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上岗操作证明,作为备档。施工队负责为其施工人员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劳保鞋等防护用品。)
3、施工队负责人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健康证明。施工队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施工前办理好安全教育登记手续。施工人员未经公司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4、加强对物品、物料的看管,严防丢失。
5、如果夜间施工,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落实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责任人,确定安全措施。
6、星期天、节假日施工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
7、施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动火、临时用电、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破土等作业许可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经确认后办好许可证。
8、施工中保证作业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9、施工单位必须听从甲方的安全管理。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