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及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求,实行班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与班级管理负责人--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
1、班主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经常巡查班级,及时发现和消除班级安全隐患,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好的安全建议。
2、班主任要做到不体罚学生;不把学生赶出教室;不讽刺挖苦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班主任要将教育学生行人右行的交通规则;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不喝生水;不疯逗打闹、不打架斗殴;上下楼梯、集会不拥挤;爱护公共财物和学校基建设施的要求落到实处。
4、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演讲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黑板报、文化墙等阵地介绍各种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学生珍视生命,学会自我保护。
5、密切关注班级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并注意学生的班际交往,校外交往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能立即做出妥善的应急处理(及时和家长联系或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6、每天对学生的报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发现问题要认真了解处理;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电话通知门卫并在假条上签字)。
7、加强体育课、早操及其它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求班主任自始至终在场,密切注意学生的活动情况,处理好偶发事件;强化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老师要求进行实验。
8、配合学校充分利用班会、晨会有计划地开展以下方面的教育:
(1)交通安全教育(2)安全用电教育(3)防火防盗教育(4)食品卫生教育(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6)拒绝毒品反对邪教教育(7)社会生活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是班主任工作考核中的重要一项,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由于班主任安全教育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方法不当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一定班主任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及班主任个人各执一份。有效期限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
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
管理责任人(分管安全德育主任):
学校负责人(校长):
凤凰学校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