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XXXXXXXXX项目监理驻地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驻地办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甲方)与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乙方)签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内容
甲方安全职责: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驻地办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生产贯穿本驻地办工作的全过程。
3、确定驻地办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监理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并考核安全监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计划,确定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监督。
5、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分析、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会会将安全,处处重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保证驻地办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率达100%,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7、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经常对驻地人员、设施设备、道路及驻地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协助政府部门,公司监督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0、保证驻地无火灾、爆炸、饮食中毒、被盗、被抢等恶性事故发生;无职工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无行车事故或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发生;无因我方驻地区保障不当等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乙方安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办法。
2、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列入驻地办的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驻地办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监理人员按照建设监理合同,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对所监理工程项目及驻地办自身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5、做好各合同项目间及其与外部环境间的安全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项目内的安全大检查。
6、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提高监理人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和施工安全监督水平。
7、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安全紧急预案。
8、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二、责任承担
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职责,依照和项目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责任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