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事故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长,在职权范围内应急处理。
2、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督促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不安全事故。
(二)、具体事项:
1、学校、家长、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对校内安全处置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及保安对分管区域的安全负责,家长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负责。
2、时间:上午:7:30开大门,8:00上操。午饭午休: 11:30-14:00,共150分钟(包括午饭时间),下午上课14:00,午休时间学生安全由家长自行负责。午休时间学校将关闭大门,13:30学校开大门,在家午休的学生不得提前来校;家长应教育学生按时午休,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并在班主任处存留两个常用联系电话号码,有换号者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3、日常教学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无请假手续私自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等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4、对于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5、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特别是校外摊点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严禁在午休期间或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做危险性游戏;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等;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7、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持一份。责任书自实行午休时间起生效。
学校盖章: 年级 :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