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遏制各种违章行为,提高职工遵章守法自觉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卷扬机工
1、 严格遵守卷扬机操作规程,严格听从信号开机,不按信号开机者每次罚100元。如遇信号不明时必须用电话进行沟通。
2、 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卷扬机,发现一次罚100元。
3、 卷扬机必须在规定的速度运行,不得出现超速运行,发现一次罚100元。
4、 开机时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不得出现“急起急停”现象。
5、 开机时严禁接打手机或用手机玩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100元。
6、 如发现卷扬机有异响、有可能出现故障时必须通知机修人员或电工进行检查。
7、 堆满填写卷扬机运行记录,如发现记录不全或不真实每次罚50元。
8、 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杜绝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罚10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辞退。
9、 对于因卷扬机工违章操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卷扬机工承担。情节恶劣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 电机车、电瓶车操作工
1、 严格遵守电机车、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2、 不得超负荷拉运,发现一次罚50元。
3、 不得超速行驶,有行人通过时,必须减速,观察行人避到安全位置后再行驶通过。否则发现一次罚100元。
4、 不得在车辆行走时上下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50元。
5、 操作车辆行驶时应集中精力,杜绝玩手机等现象,一经发现每次罚50元。
6、 遇到弯道时必须减速。
7、 不得将电机车、电瓶车交给其它人员操作,发现每次罚50元。
8、 电瓶车应按是加电解液,并按时充电,杜绝弱电行驶造成电瓶损坏。发现每次罚100元。
9、 电瓶车、电机车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鸣笛或开灯警示行人,让行人躲避后再通过,否则发现每次罚50元。
10、 一旦发现电瓶车、电机车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机修人员维修。
11、 对于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操作人员承担。
三、 水泵操作工
1、 开机前应确保泵体内完全充水,如没水应采取引水措施,杜绝泵体内无水运转,一经发现每次罚100元。
2、 严禁采用两台水泵同时向一条管道抽水,违者每次罚50元。
3、 认真填写水泵运行记录,每缺一次罚50元。
4、 注意观察水位,水位在上限时应立即开机抽水,到下限时应立即停机。
5、 杜绝无关人员操作水泵,否则发现每次罚50元。
6、 如发现水泵或电机有异响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7、 按时给水泵、电机打油,如出现打油不到位每次罚50元。
8、 如有漏水时应及时更换盘根。
四、 YT-28式钻机操作工
1、 严格按巷道断面要求和坡度进行凿岩,如出现巷道坡度或断面不符合要求每次罚50元。
2、 采矿钻工必须按矿体界线布置炮孔,不得将废石崩落造成矿石贫化,发现每次罚50元。
3、 采矿时不得损坏运输巷道,如果因采矿而破坏运输巷道的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4、 严格服从生产队长安排,杜绝私自做主施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 对于所施工的巷道不合格嘉宇公司要求整改的,钻工必须无条件按要求进行整改。
6、 凿岩后应由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严禁无证人员实施爆破。
7、 爆破后应开启风机进行通风。
8、 由于钻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
9、 天井施工人员对梯子的挂设必须牢固,铁丝松动或不稳固时应及时加固。
10、 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先做好清顶、通风、洒水等排险工作,确认安全方可进入作业。
温州兴安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驻嘉宇项目部 责任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按手印)
时间: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