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加强财务信息安全管理是指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信息安全,规范公司财务信息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签订对象:财务部门全体人员。
第二条:责任期限:任职期间。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具体落实好以下事项:
一、各责任人必须做到进出财务部随手关门,并督促进出财务部人员及时关门。
二、与自己工作有联系的公司内部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不得不进入财务部时,各责任人应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三、公司以外的人员,如果不是财务有关软件的维护所必需,各责任人一律不得让其进入财务部。如必须进入,各责任人也应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四、各责任人应设定本人计算机的开机密码,并不定期更换。密码只限本人知道,因工作需要告知了他人的,应及时更改。为提高安全系数,密码须大小字母数字混合。
五、除工作必须外,不得在财务部公用计算机上使用移动盘。财务部公用计算机上不得保存于公司财务数据有关的任何信息。
六、各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经手的与财务信息有关的所有文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预算基础资料、预算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合同、各类审计报告、工资表、资金收支表等等。
七、上述资料的信息,各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带出公司或泄露给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经批准的正常税务和统计申报除外)。
八、上述资料的信息,各责任人不得擅自提供或泄露给公司内部其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提供的,必须得到财务科长和财务副总的书面审批。财务副总对资料的流向和浏览对象最终把关和承担责任。
九、上述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移动储存设备),各责任人必须专柜专屉放置。本人离开办公室必须随身携带钥匙。钥匙由本人保管。
第四条: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第三条造成安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开除(财务科长的经济处罚在此基础上加倍,财务副总的经济处罚在财务科长的基础上加倍);酿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开除,且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第五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财务部人员使用。各责任人为财务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各责任人和公司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责任书一式两份,各责任人和公司各执一份。
公司(盖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