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在工作中,全体教师要加强教育、落实管理,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为此,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
1、科任教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不论早、晚自习还是正常上课,都必须及时到课堂,下课前不允许离开课堂,并清查该班学生的人数,如发现缺席者,必须马上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如果没有及时通知,科任教师将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2、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应该尽量排除或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3、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课堂教学要渗透德育内容。
4、上课、辅导期间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5、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和后进生转化工作,运用科学、正确的手段帮助、教育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
6、未经批准不得让学生外出,制止校外人员进入教室。
7、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不发生打架斗殴、破坏公物事件,不允许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8、体育教师课前要检查体育设施、器材,对学生讲解安全知识及活动的注意事项。
二、处理
1、课任教师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相关的事故,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给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学 校 教 师
签字人: 签字人:
白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