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文件精神。同其他主管校长协商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分工,领导和组织政教处、安全处的安全稳控工作,督促检查以上部门安全稳定制度的落实情况。
3、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积极主动的在校园开展德育教育,督促检查政教处,安全处工作,强化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使在校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达99%以上,遵纪守法率达100%。努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5、教育全体教职工防止不法宗教势力的渗透,杜绝一切不法宗教势力活动,严防邪教组织的侵入,教育学生远离邪教,远离三厅。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积极开展教职员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教职员工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6、督促政教处有关人员定期排查教室、宿舍中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随时检查学生中存放和携带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抓好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帮助班主任做好“问题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疏导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班主任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防病治病、交通、消防、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8、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在训练活动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10、督导政教处、安全处制定大型活动及集会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15年3月12日到2016 年止
校长(签章):
教学副校长(签字):
观里中心小学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