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学校安全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学校安全隐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班级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位,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建立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责任制
学校德育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抓好对学生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活动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三、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
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校舍设施管理维护的力度,学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已查出的校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学校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镇教委和镇政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校舍倒塌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
学校要与社会、家长、班主任密切协调,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校园内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路上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建立学校治安安全责任制
学校要协调公安等部门强化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同时,学校保卫科成员要坚决落实校内治安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防止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刑事案件的发生。
六、建立学校饮食及卫生防疫安全责任制
学校对学生饮食安全负总责,要为学生饮食提供优质服务。学校餐厅、小卖部负责人是学生饮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要对学生的饮食安全负直接责任。学校要强化对学校餐厅、小卖部的管理,搞好卫生检查,决不允许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校园,防止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建立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建立学校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学生在校园内外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社会活动。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安全。
九、学生实验课安全责任制
加强学生在实验室里动手操作的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学生违章操作,严格要求学生照章操作,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物理实验,尤其注意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化学实验尤其注意药品腐蚀和玻璃仪器划伤肌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体育课活动安全责任制
体育课活动,有关体育教师要精心备课,认真组织,做好学生活动的监护者,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十一、用电安全责任制
用电安全是学校诸多安全中的重要一项。学校电工要同后勤及时查找用电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燃。
学校各班要全方位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于以上各项不能包括的属于安全工作范围的其他问题,也要采取有力措施一并抓好。全校师生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集思广益,建立学校安全防范体系,通力协作,群防群治,将学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