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煤质变化较大,为防止高挥发份时制粉系统自燃爆炸,执行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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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粉系统自燃和爆炸的预防:
1、 高挥发份时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60℃;排粉机出口温度不超过100℃,注意观察各喷燃器出口是否有着火距离太近的现象,如有,开启周界风;
2、经常检查和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消除系统内的积煤与积粉;
3、大、小修时煤粉仓应彻底烧空,停炉后封闭粉仓;
4、停止制粉系统时,严禁不减煤直接停止给煤机,应缓慢减煤,停止给煤机后空磨运转5~10min,将磨内煤粉抽净。磨煤机停运后监视出口温度不高于45℃,并保持制粉系统在微负压状态。如发现磨煤机入口热风门关闭不严造成磨煤机入口温度高,应立即联系检修处理。开磨前先通入冷风;制粉系统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锺,磨煤机出口温度50℃开启磨煤机;
5、经常检查来煤与煤质情况,消除煤中引燃物,防止外来火源;
6、保持煤粉细度和水分在规定范围内;
7、严禁在运行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此设备处积粉清扫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执行动火工作票;
8、手动测量煤粉仓粉位时,仓内浮筒应缓慢升降,以免撞击墙壁产生火花,发生煤粉爆炸;
9、经常检查煤粉仓、输粉机吸潮管有无堵塞,吸潮门开度应使粉仓负压保持适当数值;
10、定期切换排粉机及相应的给粉机。备用排粉机及相应的给粉机停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11、输粉机一期每周一、四空转一次,二期每天空转一次,防止输粉机内积粉自燃;
12、及时消除防爆门漏风,保持各小筛子完整,防止在发生爆炸时大块燃烧的煤粉落入粉仓,引起粉仓爆炸;
13、经常检查制粉系统各部温度有无异常,如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13.1在降粉仓粉温时,如久降不下,应检查相邻粉仓的下粉管温度是否正常,粉仓地面温度是否发热,防爆门上方是否存在积粉自燃现象,如有用水将火熄灭,将积粉挖出。如果相邻粉仓粉温高, 应立即开启对应的排粉机、给粉机降粉温;
13.2在已发现粉仓温度高,降粉位之前,可根据情况先充入N2或CO2,关闭输粉机、粉仓吸潮阀及其下粉插板;
13.3粉仓任何一点温度超过75℃,应立即开排粉机降粉位;
14、制粉系统蒸汽灭火、CO2或N2灭火装置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5、应及时了解煤质情况,对于挥发分高的煤种,应合理配风,适当控制磨煤机入口温度,保持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