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
为了适应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爆炸性环境,国家制定了不同类型的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标准,共有以下十种类型:隔爆型(d)、本质安全型(i)、增安型(e)、浇封型(m)、气密型(h)、充砂型(q)、正压型(p)、充油型(o)、无火花型(n)和特殊型(s)。另外,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用于煤矿井下的非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矿用一般型除外,矿用一般型的国家标准是GBl2173),所有防爆电气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均应以此标准为依据。
1.隔爆型电气设备(d):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之为隔爆型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阻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2.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全部电路均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
3.增安型电气设备(e):在正常运行状态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的设备结构上。
4.特殊型电气设备(s):凡在结构上不属于上述基本防爆类型及其类型组合的电气设备,经过充分试验又确实证明具有防止引爆设备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力的设备。
5.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KY):是一种没有采取任何防爆措施,用于煤矿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性混合物场所的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与一般电气设备不同。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类型、级别和组别连同防爆总标志“EX’构成防爆标志。例如: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 I”,其中,Ex为总的防爆标志,d是隔爆型电气设备的标志,I指电气设备的类别为I类(Ⅰ类指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Ⅱ类指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即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煤矿用出等级的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ib I”。
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牌铆或焊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
(二)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根据煤矿井下使用的环境和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特征,要求煤矿井下必须选用I类防爆电气设备(Ⅱ类为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