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火灾也出现了量与质的变化。一把火毁掉几十条、上百条人命,几十万、上百万乃至上千万财产损失的火灾已屡见不鲜。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仍较严重,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火灾,全国每年就要发生10多起。
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城市的餐饮娱乐、旅游、商场、宾馆、影视等公共场所大幅度增加,近年来全国乃至国外许多国家发生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都多为公共场所。如1994年12月8日我国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宾馆特大火灾,288名被火魔夺去了生命的亡灵,成为我们久久不能忘却的伤痛;1995年4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水产禽公司卡拉OK歌舞厅大火,52人丧生火海;2004年8月,巴拉圭超市发生特大火灾,死亡400多人。据查,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特大火灾中,属酒店、商场、夜总会等公共场所的就达60多起,一次死亡10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12起火灾中,其商场、酒店、娱乐等场所就占6起,占总数的50%。火灾之多,危害之在,不能不使我们每一个消防专业工作者深感忧虑。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问题及火灾形成的原因
(1)电气设备管理不善,用电超负荷现象严重。很多公共场所是使用原来的照明线路。由于增加大量的电气设备,如冰箱、空调、照明和音响设备、用电超负荷现象严重,而且电线敷设也没有按要求进行套管。近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中,均是电气原因致灾。
(2)严重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在新、改扩建和装修中不将图纸送消防部门审核,虽送审,但在具体施工中不按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施工。建成后又不通过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留下先天性的隐患。
(3)违章装修。一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装饰装修上可以不惜重金,但在消防设施方面却舍不得投入,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的问题非常普遍,并严重违反有关规范要求,采用大量的可燃材料和有机高分子材料,也不进行严格的防火处理;燃烧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4)消防通道不足,火灾后疏散困难。大多数公共场所由于原建筑不是作为公共场所设计使用,经营者只能根据现有建筑条件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既破坏了原有的建筑防火设计,同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及装修材料方面很难达到国家消防规范要求。火灾时导致大量人员无法逃生和疏散,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
(5)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法人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严重。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如湖南株洲市绿园大酒店,区消防科、市消防支队于1994、1995年先后3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两次下发重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三次召开协调会,但该公司都以资金欠缺,使整改工作一拖再拖,以致1995年11月25日发生火灾,烧伤15人,损失590.2万元的特大火灾。
(6)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差,消防意识淡薄。绝大多数公共场所,从业主到雇员,普遍存在安全素质差的问题,尤其是雇员大都是从农村进城的“打工仔”、“打工妹”,文化素质低、防火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安全防范措施经验,又未进行岗前培训,一旦发生火灾既不知如何报警,也不知怎样扑救初期火灾,导致小火蔓延成大灾。如死亡52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的乌鲁木齐水产蛋禽公司卡拉0K厅火灾就是发生火灾后33分钟消防队才接到报警。
(7)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众多恶性火灾事故的形成都是由于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不断转手承包,使消防安全责任落空,也无消防安全制度。无章可拥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而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如烧死35人,伤18人,损失886万元的辽宁鞍山商场特大火灾事故,就是因为值班干部和更夫不坚守岗位严重失职,起火时宾馆人员和商场上3名更夫都在睡觉,火燃到四楼才被商场更夫发现。广东中山市旅游华侨大厦火灾也是如此。
(8)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由于消防站、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不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时,在火灾初期得不到扑救,造成小火变大火,大火变大灾。如1997年5月31日晚3点45分渠县“士豪”夜总会的火灾,由于仅有的一条“119”报警专线出现故障,火灾发生后消防队没有及时得到信息,通过人跑步到消防队报警,已是4点25分,延误报警时间达40余分钟。消防队出动二辆消防车奔赴火场,火势猛烈,无法控制。由于当晚停电,市政消火栓无水,两车水用完后,车子只能到3公里以外的地方运水,大火在运水时又猛烈燃烧起来,致使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上述问题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形成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