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油船舶火灾的特点
运油船舶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船舱内烟雾大,能见度低,温度高,产生有毒气体,对人员的逃生带来困难,而且燃烧、爆炸速度非常快,火势会上下贯通,纵横发展,形成立体火灾,往往造成船毁人亡。
其次,运油船舶的船体钢铁热传导也比较快,辐射热强,火灾发生后,可引起相邻油舱的油料被加热、气化,发生连续爆炸。运油船舶发生爆炸后,不仅会导致油品流溢到水面,形成水面大面积燃烧,而且还会给水域带来严重的污染。
根据以往的事故分析,运油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空舱多于满舱,原油多于汽油。这是因为油轮在空舱或压载航行时,轮船的稳定性能差,不如载油时稳定。空舱或充了部分水的所谓“压载”的空舱,舱内并不是真正的“空”,因为舱里面还有部分残油和大量的油气,而这些油气与空气混合到了一定比例时,就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明火时,便会发生强烈的爆炸。
另外,运输重质油品的船舶在燃烧过程中,火焰还会出现时起时伏的现象。这是因为重质油品中有重质和轻质不同馏分,当重质油品表层的轻质成分迅速蒸发燃烧时,火焰就呈现“起”的状态;当重质油品表层的轻质成分被烧掉,下层的轻质成分还未来得及蒸发上来时,就进入“伏”的状态,很容易使扑救人员产生误判。如果油舱内装的是含水份较多的重质油品,发生爆炸燃烧时,有时还会出现重质油品的沸溢或喷溅,从而造成火势扩大蔓延,威胁人身安全。
二、运油船舶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引发运油船舶火灾的原因,一般集中在触礁、相撞、倾覆、动用明火、机电短路、静电、焊接等几个方面。
此外,在一些小型和个体经营的运油船舶,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油品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消防知识缺乏,往往会因吸烟或用明火察看油位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运油船舶的防火措施
根据运油船舶的火灾特点和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提出以下几点防火防爆措施。
(一)港口企业要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从事油品港口作业的企业,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及有关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且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作业期间严禁烟火,杜绝火源。
(二)运油船舶必须检验合格。运油船舶的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油船气密要求高,油舱、油管各部位不得渗漏;舱盖填料要好,并且不宜多开,每次打开舱盖时,最好在填料上涂敷1层油脂,填料干燥或磨损时,应予以调换,一般每隔6个月就要将填料翻转使用,保持湿润,维护填料的弹性;观察孔口,应设置有阻火功能的铜丝网。
(三)严格履行运油申报手续。运油船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程要求,及时申报、办理各种准运证件,接受交通海事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保证运输安全。运油船舶进出港口,还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油品港口作业。
(四)按规定的航道、航路航行。运油船舶应当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通航环境航行、停泊、作业,并顾及在附近航行、停泊、作业的其他船舶以及港口和近岸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