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六类。
1.生活和生产用火不慎
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火灾绝大多数为生活用火不慎引起。属于这类火灾的原因,大体有:吸烟不慎、炊事用火不慎、取暖用火不慎、灯火照明不慎、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宗教活动用火不慎等。
生产用火不慎有:用明火熔化沥青、石蜡或熬制动、植物油时,因超过其自燃点,着火成灾。在烘烤木板、烟叶等可燃物时,因升温过高,引起烘烤的可燃物起火成灾。对锅炉中排出的炽热炉渣处理不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2.违反生产安全制度
由于违反生产安全制度引起火灾的情况很多。如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动用明火,引起爆炸起火;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在一起,引起燃烧爆炸;在用电、气焊焊接和切割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而酿成火灾,在机器运转过程中,不按时加油润滑,或没有清除附在机器轴承上面的杂物、废物,而使机器这些部位摩擦发热,引起附着物燃烧起火;电熨斗放在台板上,没有切断电源就离去,导致电熨斗过热,将台板烤燃引起火灾;化工生产设备失修,发生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跑、冒、滴、漏现象,遇到明火燃烧或爆炸。
3.电气设备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不当
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电气设备过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照明灯具设置使用不当,如将功率较大的灯泡安装在木板、纸等可燃物附近;将日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可燃基座上,以及用纸或布做灯罩紧贴在灯泡表面上等;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机、灯具、开关等。
4. 自然现象引起
(1)自燃。所谓自燃,是指在没有任何明火的情况下,物质受空气氧化或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经过较长时间的发热和蓄热,逐渐达到自燃点而发生燃烧的现象。如大量堆积在库房里的油布、油纸,因为通风不好,内部发热,以致积热不散发生自燃。
(2)雷击。雷电引起的火灾原因,大体上有三种、一是雷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发生的热效应、机械效应作用等;二是雷电产生的静电感应作用和电磁感应作用;三是高电位沿着电气线路或金属管道系统侵入建筑物内部。在雷击较多的地区,建筑物上如果没有设置可靠的防雷保护设施,便有可能发生雷击起火。
(3)静电。静电通常是由摩擦、撞击而产生的。因静电放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如易燃、可燃液体在塑料管中流动,由于摩擦产生静电,引起易燃、可燃液体燃烧爆炸;输送易燃液体流速过大,无导除静电设施或者导除静电设施不良,致使大量静电荷积聚,产生火花引起爆炸起火;在有大量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的地点,身上穿着的化纤织物的摩擦、塑料鞋底与地面的摩擦产生的静电,引起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等。
(4)地震。发生地震时,人们急于疏散,往往来不及切断电源、熄灭炉火以及处理好易燃、易爆生产装备和危险物品等。因而伴随着地震发生,会有各种火灾发生。
5.纵火
纵火分刑事犯罪纵火及精神病人纵火。
6.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材料选用不当
在建筑布局方面,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没有考虑风向、地势等因素对火灾蔓延的影响,往往会造成发生火灾时火烧连营,形成大面积火灾。在建筑构造、装修方面,大量采用可燃构件和可燃、易燃装修材料都大大增加了建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