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的入库验收工作是保证安全储存和使用的基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入库之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检查验收。
验收的基本要求:入库验收工作应当及时、准确、认真,不得马虎从事,入库验收的方法,一般以感观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检斤和分析化验。
入库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校对品名、来源、生产厂、规格、批号、数量、危险品标志等,进口危险品核对唛头;
2.检查包装是否有残破、锈蚀、渗漏、封口不密、钢瓶漏气、包装不固,包装外表粘附杂质、油污和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3.对需加稳定剂的物品,应当查验稳定剂是否充足;
4.对压缩、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钢瓶,还应校验其使用期限是否符合要求等。
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一律不准入库。应存于隔离、观察间内,以保安全。当需要维修包装时,应当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进行,并不准使用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对稳定剂不足的应当加足。在验收操作时对火灾危险品应当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