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增强城市自身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城市的公共消防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完善程度已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结合城市发展和改造,如何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适应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要求,是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严峻的火灾现实,使人们对编制与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及其领导更加重视,加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强化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发展,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仍有一些城市未制定消防规划。有的虽制定了,但内容粗浅,起不到规范和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作用。有的消防规划仅停留在纸上,没有认识到它的法规性质,缺乏执行上的有效措施,造成旧账未清又欠新账的恶性循环。
2、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有的违反规划在市区消防车通道或建筑防火间距内搭盖市场,设置圆形门和限制通行障碍,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不按城市消防规划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和设施的配套建设。有的市政消火栓未能与市政自来水管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些城市原来消防安全规划布局是合理的,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又导致了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一些生产、仓库和专用码头、车站被包围在人员密集的市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
3、消防队(站)建设方面。消防队(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城市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消防装备等应满足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快,消防队(站)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二是消防站的位置不合理;三是消防装备普遍落后。
4、消防供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量小,水压低。目前城市现有的大部分供水管道,只考虑了生产、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有些城市供水管道直径小,或铺设了较大的管道,但经多年使用后,管道内壁积垢生锈,管径逐渐缩小,致使流量减小,压力降低,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市政消火栓间距大,数量少,县级以上应建消火栓远远不足;三是管道陈旧,年久失修。许多城市均有部分供水管道铺设年代早、管径小、陈旧失修,常常出现管道破损,中断供水。当发生火灾时,由于断流或水量不足,压力低,以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严重损失。
5、消防通信方面。消防通信比较落后。大部分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没有电话专线直接与火警调度台连通,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
6、消防道路方面。消防道路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道路与主要生活道路未分开,车辆、人员来往频繁,影响消防车通行;二是城市棚户区建筑密集,道路狭小弯曲,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行车困难,甚至不能进入棚户区,无法对火灾进行有效扑救,往往酿成大面积火灾;三是有些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厂房、仓库周围没有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留出必要的平坦空地,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