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蓬勃发展,其消防安全存在许多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迫在眉睫。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其特点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装饰装修工程大都作用木材、纤维板、聚合塑料、聚脂等可燃材料。这些材料有的未经过阻燃处理,有的虽经过简单处理,但达不到防火规范要求,燃点低,极易燃烧,且燃烧迅速,放出大量的有毒烟气。同时,用火用电多,吸烟多;有的为了增添浪漫气氛,还采用蜡烛照明;用电量大,而电气的很多方面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有些线路年久失修——老化、裸露,常处于超负荷状态,特别是乐器台、电机房隐患突出,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火灾扑救困难。一些娱乐场所在地下室或半地下或建筑顶层,私自设计装修,未经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留下先天性的火险隐患。如安全疏散通道只有一条且为袋形,或螺旋式楼梯、扇形踏步,无安全疏散标志,无应急事故照明,无活动人员最高限额数;疏散门的选择和开启方向及走道的宽度等大部分都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疏散、火灾扑救十分困难,很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一些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自防自救能力弱,无任何安全规章制度,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备的消防器材设施,从业人员,不懂灭火器的使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对策
第一,要严格审批手续,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其建筑、装修工程必须通过设计防火审核、竣工验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验收合格后发给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娱乐场所工程投入使用前,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另外,可播放消防录像、录音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充分做好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有效地将其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三,建立防火档案,强化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专档,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帮助场所建立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管理部门在加强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与文化、工商管理部门和各区镇派出所协议,密切配合,形成一条龙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