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 言
近年来,石油供需矛盾突出,油价屡创新高,燃料油市场逐步开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民营大型石油库以及化工企业配套油库建设项目不断增多。笔者根据石油库消防审核和验收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以及辖区油库火灾爆炸扑救的切身体会,就当前大型石油库消防设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2.石油库的等级划分
石油库建设规模不一,库容大则在500×104m3以上,单罐容积达(10-15)×104m3,而小的仅几千几万m3。我国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将石油库按库容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石油库容量等于和大于10×104m3。笔者认为,这样划分并不合理,一级石油库范围太广,造成总库容10×104m3的油库与500×104m3的油库安全标准相同。在现阶段油库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单罐容量逐步趋于大型的情况下,建议对石油库等级进行调整,容量在10×104m3以上石油库再进行分级,并相应调整安全标准。
3.安全距离
3.1 石油库之间的安全距离
《石油库设计规范》第4.0.7条注8,当两个石油库或油库与工矿企业的油罐区相毗邻建设时,其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相邻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1。5倍,但不应小于30m。当前工业布局往往呈现块状,化工园区的建设比较普遍,油库和油罐建造逐步向大型过渡,10×104m3油罐的直径达80m,1.5倍直径就是120m。而作为同一油库内的相邻两个油罐,以浮顶罐为例,间距为0.4D,即32m,且特殊情况下还可取20m。从工程实际和当前土地资源紧张实际情况出发,相邻油库油罐间的间距应予以适当放宽,大型油库可以参照4.0.7条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60米确定;其它油库应根据储存油品的种类和油罐容积分别作出规定,予以适当放宽。
3.2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
我国现行规范规定,浮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为0.4D,特殊情况下取20m,丙A类地上式固定顶油罐为0.4D,最小可取15m,1000m3以上的丙B类油罐间距均为5m。规范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和火灾概率的大小,并参照其它国家的有关规范作出这些规定,笔者认为,上述规定值得商榷。笔者辖区内某重油罐区,5个5×104m3油罐加3个2×104m3油罐,间距均为5m,基本上没有任何防火意义。现行规范确定油罐防火间距时并没有考虑在极端条件下的最不利情况,如违章操作引发爆炸造成油罐或相邻油罐罐体破裂形成火灾,浮盘坠落导致的全面积敞口火灾,地基沉降引发的油罐沉陷造成罐体破裂,焊接、钢板腐蚀等施工质量引起的罐壁破裂等。《石油库设计规范》引用的油罐火灾数据是80年代的,计划经济下的生产经营活动少,维护保养、油料进出没有现阶段频繁,以往油罐着火几率低并不代表今后不会发生火灾,少数火灾案例记载的着火油罐没有引起相邻油罐爆炸并不能说明现行的油罐间距是足够的,大型油库一旦发生非常规火灾,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并且,日本等国家对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已经有所调整,从过去的0.3D增大为1.0D,也值得我们借鉴。
3.3油品装卸码头与工作船码头的安全距离
沿海建造的油库一般都建设油品码头,地处海岛的油库还建有接送人员和运输物资的工作船码头。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工作船码头往往参照货运码头,则甲、乙类油品装卸码头与工作船码头的安全距离应达到150m。《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中,油品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要求为不应小于40m,且3万吨级代表船型相邻油品泊位的间距为35m。鉴于当前岸线资源紧张,工作船码头为油库配套码头,不对外开放,且易于管理,故防火间距不宜参照货运码头,可适当放宽至40m。
4.防火堤
大型油库的防火堤往往采用钢筋混凝土喷涂防火涂料的形式,防火堤高度设置考虑不超过最大罐容的50%。这种防火堤占地面积少,强度高,密封性好但耐高温性能和抗冲击作用差。其喷涂采用的高温隔热防火涂料,往往就是室外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并不是在油罐发生火灾的条件下检测的,其抗压强度、粘结强度、耐火极限等数据难以证明其是否适用防火堤并能提供有效防护。一旦防火涂料失效,在高温作用下,混凝土会脱水龟裂,强度和密封性都会受到影响。同时,混凝土在高温下受到水流喷射,抗压强度将大幅降低,其配置的钢筋在高温下将很快丧失强度。另外,一旦大型油罐发生整体性开裂,在高液位情况下,混凝土防火堤极易被液流冲毁。因此,建议油罐设计时采用土筑防火堤或内培土砖彻防火堤,堤高应按最大罐总容量计算,大型油罐防火堤外侧应堆土,堤内侧宜低于罐区外道路,并宜与堤外道路连成一体。笔者所在辖区的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岙山油库拟对防火堤进行堤外堆土改造,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油品外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