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素有“东方水城”“东方威尼斯”的美称。水上面积约占总面积的40%左右,共计1850平方公里,6级以上通航航道总长约200公里,风景秀美的太湖三分之二水域在苏州境内。近几年来,随着苏州“三江四河五湖”大旅游格局的逐渐形成,太湖、阳澄湖、大运河、环—古城以及周边水乡古镇吸引了无数的中外宾客。水,这一苏州的灵魂,在旅游业中越来越焕发出勃勃的生机,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红火的水上餐饮旅游。
据调查,分布在太湖、阳澄湖等主要湖泊和一些航道内的餐饮船只,规模较大的就达120家左右,且还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但消防监督管理却严重滞后于这一行业的迅猛发展,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课题。
一、水上餐饮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水域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各职能部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
目前,水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由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海事部门两家管理,但工作任务职责没有哪一条法规予以明确界定,水域消防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思路难以清晰,工作较为被动。苏州水域的餐饮船只,上规模的达到数千平方米,即使在陆上也是一个不小的公共场所,其功能、用途、构造相当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火灾危险性高,但消防部门无法定的依据对其进行审核和验收,对投入使用的船舶进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往往因为在建造过程中留下的先天性隐患而无法落实整改措施。交通海事部门的审批往往只侧重于船舶的安全稳定性,对消防安全而言,他们只停留在是否配了灭火器、黄沙箱和太平桶,更为复杂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构件装饰材料的选用、灭火系统的应用等等问题,他们就无力顾及了。
(二)不履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擅自开业
《苏州市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利用非运输船舶开设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营业。水上餐饮船舶,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但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业主未申报,他们只要取得海事、环保、工商部门的批文,就算“合法”经营了。这些场所又都处于僻远的湖泊河流,再加上消防部门人少事多,往往难以及时发现,等到消防部门发现其开张营业时,木已成舟,其内装修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设施器材的配备等等,往往都缺失或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一旦酿成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三)消防安全隐患重重,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大部分餐饮船只看来富丽堂皇,实质上消防安全隐患重重。这些餐饮船只在建造装修前,没有正规消防设计,也不可能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自己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致使这些场所在投入使用后留下了大量的先天性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快速撤离;二是装修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其割断、吊顶等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增加了火灾荷载;三是电器线路的消防安全性能差;四是有的规模大的船只防火分区超面积,无防火分隔和水喷淋系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快速蔓延扩大;五是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符合规范要求,灭火器配置的数量和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多为伪劣产品,且安装部位不规范。
(四)消防灭火救援受限,场所自救能力差
餐饮船只绝大多数分布在太湖光福,东山水域和阳澄湖水域,十分偏僻,有些船只还分布在岛屿周围,消防车根本无法到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根本无法及时到场展开救援,消防艇也因路途遥远,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依靠场所人员自救。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员工的自救能力,显然不能满足自救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望火兴叹,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