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先看几个汽车火灾的例子:
2006年5月24日18时20分许,武汉长江大桥汉阳桥头堡附近,一辆由武昌开往汉阳方向的空调公共汽车在行进过程中突然冒出浓烟,随后起火,不一会儿,即由浓烟滚滚转为明火。接到报警后,消防队员立即展开扑救,一辆途径的撒水车也加入到灭火战斗中。10分钟后,大火被扑灭,可公汽已烧成一堆废铁。随后,警戒解除,长江大桥交通在完全中断近半小时后恢复,大桥两头的车辆已堵了两三公里长。
6月27日上午11点,记者正过长江大桥去采访,突然前方一辆桑塔纳轿车冒出了滚滚浓烟,驾车司机逃出车后赶紧打电话报警。几分钟后桥上值勤交警赶到现场,可是这辆自燃车里没有灭火器,交警向过路的出租车借到了一个。短短的十分钟,交警借了七八个小型灭火器,才把车上的火扑灭,由于抢救及时,汽车的发动机没有完全损坏。
不独武汉,在6月初的短短3天内,北京就发生了5起机动车自燃。今年6月份以来,浙江绍兴范围内共发生汽车自燃事故多达30起,平均每天1起,6月29日这天居然连续发生了6起。
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汽车在经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从消防管理来讲,却存在着许多问题。近年来,汽车火灾事故频发,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教训非常惨痛,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每个公民的高度警觉。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汽车火灾的发生,笔者对汽车的火灾特点及预防作一初步探讨。
汽车主要由发动机、电气系统、车身及底盘四大部分构成。这四个部分都有成火的可能性。发动机的燃料自身物质特点;电气系统一旦绝缘破损或接头连接不牢固,打火发热;车内装饰中的可燃材料;而底盘一旦润滑油渗漏或用完,车辆仍继续使用,磨擦生热等都极易引起火灾。除此,一些汽车还安有电动车门、车窗、电动座椅、电话及电台等附加设备,这些设备的电源绝缘材料多为可燃物,使汽车的火灾危险性进一步增加。
二、汽车火灾特点
1.起火快,燃烧猛。汽车用汽油作燃料,燃点低、易挥发、点火能量小、遇火即可爆燃;油品及橡胶管、轮胎等均为易燃物品,火灾荷载大,燃烧时产生巨大热量,易造成猛烈燃烧;汽车在行驶中,供氧充足,促使火势迅猛发展。
2.爆炸燃烧,大面积蔓延。汽车起火后,常伴有油箱、油管等盛油容器爆炸破裂,引起油品飞溅,形成大面积火灾。
3.易造成人员中毒,疏散困难。车体的橡胶、塑料构件及其所载物品,在燃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烟雾。如因撞车、翻车起火,车门被碰撞挤压变形,开启困难,人员来不及疏散,易造成人员伤亡。
4.火灾损失大。汽车行驶途中,远离消防队和居民区,一旦起火,来不及救助,易造成较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