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煤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指定煤场卸车后,应使用推土机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应单一堆放,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陈煤,溜煤口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溜煤口附近的原煤进行倒存,并派专人巡视。
2、对冬季留下的陈煤及时进行处理。
3、如发生煤自燃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翻堆,分层压实,一般自燃严禁浇水处理,只有产生明火时才能使用消防水带进行灭火。
4、使用推土机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推土机进入明火区域。
5、堆放原煤时,尽量将原煤堆放在高处,减少与水的接触。
6、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保证煤场煤堆的库存量,一般控制在2~3万吨。
7、建立健全的煤场测温记录。
8、定期对煤场煤堆顺风进行CO检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9、消防水带必须使用耐高压材质的,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10、矿区内不准出现明火,如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其安全技术措施。
11、设置专用的防火地点,并配置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后附消防器材表)。
12、主、副、风井50米范围内不准有煤堆。
13、在煤场最近水源地提前存储消防水带(消防水带连接后必须能到达最远点为宜),及其水枪,每天检查该水源地阀门、外接口完好。水压符合要求。
14、每天每班必须由通风队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全面巡视一遍,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
15、所有进入场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春季草原防火要求,对车辆排气管加装防火罩。进入矿区人员禁止室外吸烟。
16、设置专人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