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突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局限性,一般都是将办公室、休息室、宿舍、仓库等毗邻设置,通道狭窄,严重影响安全疏散;上述设施大多是临时建筑,防火性能较低,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一些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任何的消防设施,甚至缺少必要的灭火器;有的施工现场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的建筑施工材料,甚至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极大。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受经济利益的影响,许多施工负责人只关注工程的进度,忽略消防安全管理。如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特别是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对消防部门提出的火灾隐患不及时制定措施予以整改。"隐患险于明火",许多火灾事故的发生不是必然的,但管理的漏洞有时是致命的。2009年元宵节中央电视台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是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造成的。
3、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设工程大量雇佣外来民工,这些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本身消防安全知识频发。大量务工人
员生活区使用明火做饭,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投入资金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应当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一)保障相应的消防安全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首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到有备无患。
1、施工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2、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袋、灭火毯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