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球发生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360多起,比2005年上升20%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极为严重;全球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严峻。对此,有关专家分析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界线已被打破,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趋势更加明显,传统的安全因素仍然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严重障碍,非传统安全因素地位上升、作用凸显,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消防年鉴》统计显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出动2004年183402次,其中灾害事故37624次、公务执勤12560次、社会救助100038次、其他10314次,出动车辆251659,人员1553572;2005年201117次,其中灾害事故51568次、公务执勤13747次、社会救助108559次、其他23060次,出动车辆283135,人员1649350。同比分别上升了17715,13944、1187、8521、12746,31476,95778。抢险救援出动次数的大幅增加,除了说明公安消防部队职能拓展、任务加重外,也说明非传统消防安全因素不断出现,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成威胁,对部队现有职能的发挥提出挑战。
非传统安全问题研究在我国军事等部门已提上议事日程。日前,全军举行了首届非传统安全理论研讨会,围绕新形势下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背景、特点及应对办法等,展开广泛交流。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近期在我国消防界的相关文件、讲话中也频繁提到,说明从事消防安全和关注消防安全者对这一问题的深切认识和重视程度。
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社会演进和消防安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将加快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工业化、城填化、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的复杂性、敏感性、关联性进一步增强,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和因素增多,成为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一种新型安全挑战。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是防火监督和灭火抢险救援涉及的法治、教育、培训、科技、经费、火灾隐患、监督管理机制、公共设施和装备、固定消防设施、战斗力生成、民众安全意识等传统消防安全问题衍生或之外的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消防安全问题。以政府职能的转变,促使消防工作的方式、机制和内容随之变化,城镇消防规划、消防力量、城市和农村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法制等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经济社会不相协调的矛盾突出,公共安全保障需求急剧增加,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无主管部门企业大量涌现,抢险救援职能不断拓展和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加剧,以及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不断攀升以及复杂性、高危性而带来的应对措施的技术性、知识性,恐怖袭击以及特殊灾害事故救援任务不断新出,高层、地下、石化等火灾扑救的机械化、程序化,新工艺、新材料对防火的新要求,火灾隐患的高端性、复杂性和智能化装备对官兵素质的更高要求等为表现形式,具有动态性、广泛性、突发性、多样性等特性,并与传统消防安全问题交织互动。
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成长期,又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灾害事故的多发期。我们面临的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应对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我们既要认识到这种新的消防安全问题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也要看到其许多不变的内在特性:一是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的基本目标没有变;二是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职责没有变;三是依法治火、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的格局没有变;四是加强"三基"建设,提高消防监督和灭火抢险救援能力的工作要求没有变。
有效应对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威胁,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也是一个崭新的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重视科技研究。火灾科学的基础研究可以弄清各类火灾发生机理、发展规律及防治特点,为进行有效防治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消防工程技术的研究则直接为火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加强火灾科学与技术研究是树立总体消防理念、进行长远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加强教育培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需求日益增长,公众对消防部门承担的消防职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消防职能部门的期望值不断增加,与这种不断增加的期望值相比,消防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显得低下,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是关系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和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基础工作。消防安全教育是特殊的教育,它涉及各个方面,包括普及教育、专门教育及在职人员的再教育等。
普及教育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必要的火灾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在火灾情况下的逃生技能等。专门教育是培养消防安全专业人才的主要方式,进行专门的、系统的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个重要手段。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当务之急。随着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新事物、新技术层出不穷,每个在职人员都面临学习新知识的任务,否则便无法适应工作的需要。当代的火灾具有危险性高、突发性强的特点,有效防治这些火灾同样需要新的知识和新的手段,特别是需要复合型、高水平的专业人才,这对专业技术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完善责任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火是我国开展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颁发了各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等130多部,应该说,消防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一是责任体系没有完全覆盖责任主体。现行立法将责任重点立足于火源的直接引发者身上,而对于严重影响消防预防质量的消防产品生产商、消防工程施工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的行为责任没有清晰规定。二是部分责任规定混乱。如火灾隐患与重大火灾隐患的法律责任轻重倒置,前者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而后者只处罚款。"消防责任事故罪"存在有拒绝执行的故意情节,其较"失火罪"情节要重,但量刑明显较轻。三是重制定、轻执行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把红头文件看得重于法律的现象;还存在重权轻法、以权代法、以领导人的意志代替法律的现象;以招商引资为由,首长工程、三边工程屡见不鲜。四是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义务。《消防法》规定:"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没有消防部门的多次协调、督促,这些部门是不会主动开展工作的。既就是多次协调、督促答应开展工作,总认为这是消防部门的事情,你把所有资料搞好了,拿来我用一用,还要收取一定费用。《消防法》还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目前在工程建设中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或不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在县级以下城市表现尤其突出,以致造成了不少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可见,必须加大消防法律体系的完善力度,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体系,明确、明晰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尤为重要的是要强化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宣贯力度,让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履行职责,进而完善责任体系。? 四、健全预防体系。消防安全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受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的限制,光靠消防机构的行政手段,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这就需要把一部分监督权下放给社会,加强社会消防自治,把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回归社会,依靠和发挥社会力量实现自我管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起真正的社会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以立法的形式,科学、合理地界定消防监督权限,准确定位消防职能,解决消防职能部门管什么和不管什么的问题。解决公安消防机构与其他部门之间消防监督权限不清的问题,把不该管的权力交出去,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确立社会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的主体地位,实行消防自治;确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在消防安全监管上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建立专家队伍进行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机制和保险机构运用经济杠杆对火灾危险进行调控的激励机制,形成包括责任(民事、刑事、行政)、激励、评价机制完备的消防预防体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既面临着传统消防安全因素的威胁,又面临着非传统消防安全因素的挑战,威胁来源趋于多元化。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始终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更好地履行三大政治社会责任的高度,自觉地把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融入公安工作的全局之中,通过在工作中的新实践和新探索,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火灾成因及其衍生发展的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火灾隐患和消防防控能力动态消长的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消防部队管理和全面建设的规律,提高应对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和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统筹各种资源,整合各种力量,完善消防安全战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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