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⑴10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1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