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在建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知,或无视消防法律法规的存在,引发的火灾案例很多,其引起的深刻教训令人深思。
2005年1月20日南京市重点工程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建工程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94.06万元。2005年10月7日16时42分,泰州市泰州市益民果蔬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冷库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2180平方米,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9.5万元。两起火灾的原因均系施工人员违章电焊、动火引燃复合板材保温材料(聚苯乙烯保温材料)所致。
据统计:从1950-2004年,在工业基建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为250015次,造成299295.05万元的经济损失、7906人死亡、37146人受伤。
通过这些血的教训看来,加强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是显儿易见的。而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内部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外部消防车道不通畅等原因,致使发生火灾后消防车不能迅速到达靠近建筑物,延迟了火灾扑救工作,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要确保在建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关键是要加强在建工程各参与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简易灭火器材配备,提高火灾预防常识和火灾扑救能力。笔者通过工作实践和总结,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设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对于在建工程也不例外。工程施工期间,各单位(业主、监理、施工等)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一是,作为业主单位要与各监理、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责任,防止各单位无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火灾隐患,施工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后互相推卸责任;二是,业主单位要确定基建成员,并确定一名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学习和掌握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定期召开基建成员、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宣传和培训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监督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检查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汇报近期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和实施情况。
二、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标准,是施工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南,没有制度,工作时就没有参照,就没有制约。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首先要对基建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要负责制订并监督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要按制度办事,建立各项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