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一阶段各地排查整治情况,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对全国144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名单及其负责人予以公布。(详见2015年2月5日《中国安全生产报》第3版)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点点名,让其在媒体上站站队、在公众面前亮亮相,国务院安委会此举可谓态度鲜明、行动迅猛、力度空前、目的明确,就是用铁律铁腕,以曝光促整治,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克拉玛依剧院、阜新艺苑舞厅、洛阳东都商厦、深圳舞王歌厅、吉林宝丰源禽业……一个个重特大火灾惨绝人寰的画面犹然在目。反思这些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排查和彻底治理都是重要原因之一。
火灾猛于虎,防火先治患。这既是对惨痛灾难的深刻总结,更是预防事故的必由路径。遗憾的是,受认知、能力、技术以及现实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把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作坚决彻底地治理,对为数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而言,这远未形成主动和自觉。此次被公开曝光的144家企业正是现实的注脚!
知耻而后勇。老实说,以这样一种“名分”站队亮相,对于“上榜”企业乃至于企业所在地政府而言,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能不能以此为支撑点,迅速坚决而又彻底地有效整改,这既关系到国务院安委会以曝促治、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实际效能,关系到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最终成效,更直接关系到相关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能不能打一个名望声誉上的“翻身仗”。
当然,指望一曝光就能立竿见影、点到患除,这未免“很傻很天真”。至于把有效彻底地整改期望全部寄托在企业方面,这同样靠不住!否则又何至于被点名亮相!因此说,曝光之后,在充分信任和依靠企业自主整改的基础上,必须高度重视各地各级政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有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新规定、新要求,立即采取断然措施,该挂牌督办的立刻挂牌督办,该关的坚决关住,该停的坚决停下,真正做到安全没有保障不得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得经营。只有这样,才有可通过坚决彻底地整改这114家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达到举一反三,警示一批、触动一批、整改一批的效果最大化。
更何况,新《安全生产法》责任要求在前,国务院安委会铁腕治理在后,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再不加把力气,做到铁制度、刚执行,推动重大火灾隐患的迅速彻底整改,可是要承担法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