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对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下列行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