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分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做到“三同时”。
5、运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严格考核。
6、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
7、抓好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器材设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