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消防组织,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
五、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关掉手机、呼机等通讯设备。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戴上火星熄灭器。土围不得有杂草,库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除,不能等枯黄后才清理。
六、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七、爆炸物品仓库应备有储存足够水量的防冻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仓库不论其所在地区的雷电期长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击和间接雷击,避雷针与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九、爆炸物品的仓库上空,不准架设任何电线或电缆,库房内不装照明设备。
十、不论任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十一、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
十二、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库内不准使用铁制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十四、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演习,并做好总结与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