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以防为主”,为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现制定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规定如下:
1、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检查(一月一次),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防火检查(一周一次);岗位每班不定期对本岗进行防火巡查。
2、对查出的火险隐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整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或上报相关部门人员,并记录在案。消防整改要按照“三定三落实”的原则进行,并确保复查到位。
3、严格按隐患整改流程进行。
4、对接到火险隐患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所有的检查与整改,相关部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