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和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用电;
六、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源,清查火种;
七、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