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 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3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4.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4.6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7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4.8 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9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
4.10 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科组长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4.11 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扫,防止粉尘积聚。
4.12作业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扫。
闽西丰农食品有限公司
2012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