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除七氟丙烷灭火器外,机房内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手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有效、可用。
第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防止机房出现露水。
第三条 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条 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第五条 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 ,机房内严禁存放任何食品,要经常检查有无老鼠,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培训,熟悉机房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并定期参加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七条 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得到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书面批准。
第八条 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
第九条 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