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四级检查”、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三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
一、自查和检查
(一)公司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级检查对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
第一级:班组长及市场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每天必须进行一次。
第二级:部门负责人对所辖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出隐患对区域负责人扣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第三级: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带队检查,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出隐患逐级扣分,并限期整改;
第四级:总经理带队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出隐患逐级扣分,并限期整改;
(具体检查标准和细则见《石门市场消防安全四级检查制度》)
(二)预警及解聘
1.安全生产主管副经理在半年时对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凡不履行责任制的干部或员工,进行预警;
2. 总经理年终对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凡不履行责任制的干部或员工,进行解聘处理。
二、监督管理
公司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监督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监督员每天对市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直接对区域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绩效考核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与绩效奖金挂钩制度。
1.每月由监督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市场各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隐患,由监督管理部对责任部门当月进行扣除,并监督整改;
2.安全生产工作与每名干部员工的当月绩效奖金挂钩,实行逐级考核。
四、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检查中的一票否决制
1.部门各级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2.部门管辖区域内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责任班组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3.部门员工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管辖区域隐患屡查屡犯,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有权对其停职停岗,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期间无绩效奖金),考核合格后上岗,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追究主管班组长、副部长、部长的管理责任。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即,发生一般、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1.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2.事故责任部门的分管经理(经理助理)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3.事故责任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扣除当月绩效奖,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并作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班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事故责任部门的事故区域班组长一律免职处理,扣除当月绩效奖,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5.事故责任人(员工)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到综合治理办公室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2.事故责任部门的分管经理(经理助理)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3.事故责任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4.事故责任部门的事故区域班组长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5.事故责任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同时接受行政处分,有重大过失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