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凡需烧焊动火的部门或外来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到工程部值工室办理动火申请证,待消防员到场检查后做到“八不”,才能动火烧焊,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2、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5、做好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6、注意动火现场四周环境,如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点附近有人油漆,不准施工动火。
7、危险场所的动火施工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消防队在场监护方能施工。
8、工作中使用的危险品(天拿水、油漆、汽油、柴油)要用完好的器皿盛放,小心使用,工作完毕后应放回油漆仓,不准随意乱放。
9、使用危险品时,要注意通风良好,防止易燃气体积聚,并严禁烟火。
10、使用过的旧棉纱、抹布应清理干净,集中放进铁桶内并及时清理。
签发: 批准:
保安部经理 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