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强电不进舱的原则,严禁在舱内使用强电。舱内的电气设备,其工作电压不得大于24V。舱内必须敷设的电缆、电线均应经过高压绝缘试验,接头必须按规定焊接并相互错开,线路必须按规定穿金属管固定敷设。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严禁在舱内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电气及动力控制器好有感应线圈的电铃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若因治疗确需进舱的电器,必须能够承受舱压,并应在舱外配备电流过载保护装置。纯氧氧舱进舱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应大于0.5W。所有电气开关应一律设在舱外。除婴儿舱外,舱内必须设人体静电接地装置。严禁任何电路和设备的接地线与高压氧舱系统相连或共用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氧舱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二、应采用舱外照明方式照明,在舱外观察窗部位设置光源解决舱内照明问题。同时必须在舱外配置应急照明系统。氧舱供电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必须自动投入,持续照明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0分钟。严禁在舱内采用普通日光灯或其他普通照明灯具。
三、严禁在舱内安装普通家用空调,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是设置舱外。家用空调的电气装置按普通环境设计,在舱内工作压力下启动或停机时,极易产生火花。目前安全性能较高的空调方式有两种,一时采用管道式空调系统,将空调的制冷好制热装置直接连接在通风管道上,在通风换气的同时实施温度调控;二时将空调的电动机风轮改为气动风轮,利用储气罐中的净化压缩空气(0.3~0.4MPa)为动力驱动风轮,空调主机的遥控板设在舱外操作台上。这两种方式均勿需在氧舱内敷设电气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四、监控摄像头应安装在舱外观察窗口处。传输信号的导线应敷设在舱外。
五、通常氧舱的工作压力为0.2~0.25MPa,故多数氧舱将工作压力上限设定为0.25MPa。安全阀的启跳和回座压力值应在设备本体安全限度之内,并处于该阀的最佳性能区间。多人医用氧舱舱体上的安全阀应选用带扳手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医用氧舱舱体上不得装设爆破片。空气加压舱应按规定设置紧急泄压装置。
六、舱内氧浓度一般不允许超过23%,严禁超过25%。当舱内氧浓度达到25%时,测氧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风换气,减低舱内氧浓度。通风换气3分钟后,如仍然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
七、一切舱内设备及装饰,应尽量简洁、安全实用。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舱内表面油漆应采用耐高温阻燃油漆。氧气汇流的内垫材料应选用耐高温阻燃材料。舱内地板应选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防静电纯铝板等板材。舱内不的使用羊毛及化纤被褥、毯子、椅垫等。纯氧舱内不得采用木质物品。舱内任何部位均不应沾有油脂。
八、医用氧舱供氧系统的管路及管路伤的阀件,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材料制成,气密封元件应采用紫铜、聚四氟乙烯等难燃材料,不得采用铝、尼龙等材料和石棉制品。
九、病员应着统一的全棉制品病员服和拖鞋入舱。严禁穿戴恩那个产生静电的化纤织物和携带手表、手机、玩具等物入舱。严禁将打火机、火柴和油污之物带入舱内。要防止将松节油、活络油、乙醇、樟脑油等含易燃物质的药品带入舱内。
十、在病员进舱前,操舱人员应打开操纵台上的供氧阀,在安静环境下,细听舱内有无氧气泄露的咝咝声,如果漏氧量较大,在氧气间的汇流排管处或氧气开阀处也可听到氧气流动声,应找出泄露部位予以处置。
十一、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职责等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至少每6个月一次)组织演练。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如果氧舱起火,操舱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快速实施以下步骤抢救:
(1)立即切断电源及供氧。
(2)开启紧急泄压阀和安全阀手柄排气,在3分钟内减至常压。
(3)打开舱门,迅速救出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者,应迅速复苏,并组织相关科室施救。
(4)舱内如有火焰,用灭火器扑救。
(5)如实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上级,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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