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发生,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适用范围:地下机动车库、临时停车地点、非机动车地下车库
3.权限:由管理处负责人指定专人对车库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4.管理方法
4.1 车库实行集中停放,统一管理,由管理人员巡视、管理车库。
4.2 车库应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4.3 车辆漏油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停放入车库,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4 车辆进出车库,必须按《停车库管理操作规范》执行。
4.5 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内吸烟、加油。
4.6 严禁在车库修车、洗车或学车、试刹车。
5.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
5.1 车辆存放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用时到位,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止泊位操作,对异常情况进行检查。
5.2 对车辆燃油泄漏的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并将异常车辆安全的撤出仓库,放置在安全的地点。
5.3突发事故按公司各类紧急预案进行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