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包括水环境对污染物质都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即所谓环境容量。水体能够在其环境容量的范围内,经过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作用,使排入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随时间的推移,在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自然降低,称之为水体的自净作用。也可简单地说,水体受到污染后,靠自然能力逐渐变洁的过程称为水体的自净。
水体的自净过程很复杂,按其机理划分有:
(1)物理过程。其中包括稀释、混合、扩散、挥发、沉淀等过程。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在这一系列的作用下,其浓度得以降低。稀释和混合作用是水环境中极普遍的现象,又是比较复杂的一项过程,它在水体自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化学及物理化学过程。污染物质通过氧化、还原、吸附、凝聚、中和等反应使其浓度降低。
(3)生物化学过程。污染物质中的有机物,由于水体中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而被分解、氧化并转化为无害、稳定的无机物,从而使浓度降低。
总之,水体的自净作用包含着十分广泛的内容,任何水体的自净作用又常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物理过程、化学和物化过程及生物化学过程常常是同时同地产生,相互影响,其中常以生物自净过程为主,生物体在水体自净作用中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例如:河流对污染物的净化过程大致如下:当污染物质排入河流后,首先被流水混合、稀释扩散,比水重的粒子即沉降堆集在河床上;接着可氧化的物质被水中的氧所氧化;有机物质通过水中微生物的作用进行生物化学的氧化分解还原成无机物质;与此同时,河流表面又不断地从大气获得氧气,补充水中被消耗掉的溶解氧;阳光可以杀死病原微生物;…。这样经过一段时间,河水流到一定距离后就恢复到原来的“清洁”状态。水的自净能力与水体的水量、流速等因素有关。水量大、流速快,水的自净能力就强。但是,水对有机氯农药、合成洗涤剂、多氯联苯等物质以及其它难于降解的有机化合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的自净能力是及其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