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施厂、生产,施工项目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8)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临时用电系统和设施
(1)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TN—S系统就是五线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分开。在一级配电柜设立两个端子板,即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此时入线是一根中性线,出线就是两根线,也就是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别由各自端子板引出。
2)现场塔吊等设备要求电源从一级配电柜直接引入,引到塔吊专用箱,不允许与其他设备共用。
3)现场一级配电柜要做重复接地。
(2)施工中临时用电的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问题。
内容:负荷匹配和电箱合理配置、配设要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 59—99)等规范和标准。
(3)临时用电器材和用电设备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有安全措施。
1)对室外及固定的配电箱要有防雨防砸棚、围栏,如果是金属的,还要接保护零线、箱子下方砌台、箱门配锁、有警告标志和制度责任人等。
2)木工机械等,环境和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达标等。
(4)生活和施工照明的特殊要求。
1)灯具(碘钨灯、镝灯、探照灯、手把灯等)高度、防护、接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2)走线要符合规范和必要的保护措施。
3)在需要使用安全电压场所要采用低压照明,低压变压器配置符合要求。
(5)消防泵、大型机械的特殊用电要求。
对塔吊、消防泵、外用电梯等配置专用电箱,做好防雷接地,对塔吊、外用电梯电缆要做合适处理等。
(6)雨期施工中,对绝缘和接地电阻的及时摇测和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