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4.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