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但不得因检验而出现不安全因素。
(2)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检验的准备工作:
①锅炉外部的清理工作;
②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
③准备好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④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3)检验人员应首先全面了解被检锅炉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真查阅锅炉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
(4)锅炉管理方面的主要检查内容:
①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已解决;
②在岗司炉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其类别是否与所操作的设备相适应,人员数量和持证司炉人员总数是否满足设备运行需要;
③锅炉房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④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⑤各种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并是否完好;
⑥防火、防雷、防风、防冻、防腐等设施是否完好。
(5)锅炉本体检验的主要内容:
①从窥视孔、门孔等观察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泄漏、结焦、积灰,耐火砌筑或卫燃带是否有破损、脱落;
②管接头可见部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头孔、检查孔、汽水取样孔周围是否有腐蚀、渗漏;
③装有膨胀指示器的锅炉,膨胀指示器是否完好,其指示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④炉顶、炉墙、保温是否密封良好,有无漏烟现象,是否有开裂、凸鼓、脱落等缺陷;
⑤承重结构和支、吊架等是否有过热、变形、裂纹、腐蚀、卡死。
(6)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的主要内容:
①安全阀:
a.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b.对安全阀进行自动排放试验,对其进行校验,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封性等检验结果应记人锅炉档案,并对安全阀加锁或铅封;若安全阀仍在校验有效期内,可在不低于75%的工作压力下进行手动排放试验,检验安全阀阀芯是否锈死和密封性。
c.对于控制式安全阀,除进行上述自动排放试验外还应检验其控制源和控制回路等是否完好、可靠;
d.检验阀体和法兰是否有泄漏,排汽、疏水是否畅通,排汽管、放水管是否引到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