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安全生产状况不稳定的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开展得不好,不能有效地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监控。安全检查的一般步骤为:编制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确认→制订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复核整改结果→消除安全隐患。下面针对安全检查各个步骤中常见的通病,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一般都编制了安全检查制度,但内容不全面或未结合自身实际,可操作性差,不能对安全检查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使安全检查先天性不足。安全检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通病有:
1.1安全检查目的不明确
1.1.1现象
安全检查的目的一般仅提到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安全检查只能像消防队一样被动地等待安全隐患的出现,然后才能紧急出动去消除安全隐患,而忽略了安全检查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
1.1.2防治措施
在确定安全检查的目的时,必须贯彻预防和整改并重的思想,才能在安全检查中积极寻找采取预防措施的时机,尽量减少安全隐患的形成,减轻安全生产的压力。
1.2安全检查频次规定不当
1.2.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把安全检查频次仅仅理解为每天的巡检,周末的周检,月底的全面大检查。而对冬雨季、节假日、夜间施工等特殊时段、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过程未安排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不能全程监控,未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要求来确定安全检查频次。
1.2.2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安全检查频次,对安全生产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1.3安全检查覆盖范围不全面
1.3.1现象
安全检查范围通常侧重于施工现场,对与生产配套的生活场所未明确规定在检查范围内,在实施安全检查中成了可去可不去的地方,形成了安全检查的薄弱地带,使生活场所存在食品卫生、用火、用电、治安等多方面的安全隐患。
1.3.2防治措施
事实上,生活场所的危险性与施工现场同等重要,安全检查应覆盖所有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场所。
1.4安全检查形式单一
1.4.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检查形式仅规定对施工过程的全面性检查;未考虑到安全生产状况千变万化的特点,使安全检查缺乏应变能力,安全检查无重点和针对性,往往使安全检查事倍功半。
1.4.2防治措施
安全检查除了全面性检查外,还应开展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检查,针对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根据施工中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还可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既有全面性又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