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氨制冷统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才能保持设备装置良好的技术状态,达到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
氨制冷系统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压缩机内应无敲击声。氨压缩机正常运转时,除进气和排气阀片有规律的上下起落发出的清晰声音外,不应有其他任何非正常的敲击响声。
(2)排气压力和吸(排)气温度须正常。氨压缩机高压排气压力不得超过1.5MPa,压比等于或小于8。吸气温度:单级机或双级机低压缸应比蒸发温度高5~15℃,双级机高压缸一般在-5~5℃。排气温度:单级机应在80~150℃,双级机低压缸应在60~90℃,高压缸应在70~120℃。
(3)曲轴箱油面位置正确。当为一个视孔时,应持在下视孔2/3到上视孔的1/2范围内。密封器不可渗油。润滑油不应起泡沫,否则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油压、油温适中。系列化氨压缩机的油压应比曲轴箱内气体压力高0.15~0.3Mpa,其他采用齿轮油泵的低转速压缩机应为0.05~0.15Mpa。因油温过低,粘度过大,油温过高又影响润滑性能,故曲轴箱内的油温一般在45~60℃,不得超过70℃,油泵及油管内温度不低于5℃。
(5)压缩机机件温度无异常。轴承温度一般为35~60℃。密封器温度不得超过70℃,压缩机其它磨擦部件温度不得超过机房室温的25~30℃。另外,还要注意的是除了吸气阀部分应结干霜外,缸盖、缸体和曲轴箱都不应结霜。
(6)容器内液位符合规定。如高压贮液桶液面应保持在容积的30%~80%之间;中间冷却器液位应控制在指示器高度的50%左右,并高于进气管口150~200mm以上;循环桶液位保持桶高的1/3左右,不宜超过1/2;集油器的贮油量不应超过其容积的70%等。对一般情况下应无氨液的低压贮液桶,若液面达到30%,应进行排液。
(7)设备压力、温度的变化,要保证制冷系统有效安全进行。正常情况下,冷凝压力与冷凝温度,蒸发压力与蒸发温度呈对应关系。冷凝压力,温度随冷却水温度及供水情况而定。冷凝温度一般低于40℃,比冷凝器出水温度高3~5℃,冷凝压力最高不得超出1.5MPa,蒸发压力、温度随制冷温度的要求而定,当蒸发为0℃、-15℃、-28℃、-33℃时,相应的蒸发压力分别为0.44MPa、0.24MPa、0.13MPa和0.11MPa。
(8)制冷系统所有设备连接管路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氨现象。管路上过滤器不发冷、不结露霜;节流阀进液端无白霜,但阀体下半部及出液端有薄薄一层松软的白霜。
(9)各风机及电机运转平稳,冷却水循环系统水泵运转正常,水循环管路及水池无严重漏水处。
(10)压力控制器、压差控制器和温度控制器等安全装置技术状态良好,调整适当,在所要求的压力(温度)数值范围内能起自动控制的保护作用。各氨压力表指示正确,指针稳定。
(11)对制冷系统使用的安全阀、氨压力表、温度计、保护开关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其中安全阀、氨压力表每年至少送法定部门校验一次(经检验合格后加铅封),确保灵敏可靠,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