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吊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审查时,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和吊索的选用、吊装顺序和程序、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
2) 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
3) 所有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
4) 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完好并符合已审定方案的要求,并进行试吊;
5) 吊装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6) 将构件直接吊卸在工程结构楼面时,严禁超负荷堆放;
7)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待吊机支腿伸出支撑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支腿未伸牢靠进行伸臂;
8) 对已吊装就位的构件(砼柱、构支架等)要用木契及风绳进行临时固定,就好位后要及时进行二次灌浆,在灌浆砼未达到规定强度前,不允许拆除临时固定措施;
9) 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的阵风大风等恶劣气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严禁执行“十不吊”的规定。